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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医药科技工程学校
汽车美容与装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汽车美容与装潢(700208)
二、入学要求
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三、基本学制
3年
四、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立德树人,面向汽车售后服务企业,培养从事汽车美容与 装潢的技术服务与管理等工作,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 型人才。
五、职业范围
序号 | 对应职业(岗位) |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 专业(技能)方向 |
1 | 汽车美容 | 汽车美容工 | 汽车美容 |
2 | 汽车装饰 | 汽车装潢工 | 汽车装潢 |
说明:在对应职业(岗位)栏目中,带“ #”的职业(岗位)是指在社会上已形成一定就业 群体,但目前尚未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内的职业(岗位),也未列入行业设定的特 有职业(岗位),但在不少省市行业标准内已建立了本专业相应的职业工种和职业技能考核,对 有职业资格证书或工种鉴定的地区,可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和专业(技能)方向取得 1 或 2 个证书。
六、人才规格
本专业毕业生应具有以下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技能:
(一)职业素养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自觉遵守行业法规、规范和企业规章制度。
2.具有创新精神和服务意识。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人际交往与团队协作能力。
4.具有获取信息、学习新知识的能力。
5.具备必要的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具有一定的人文知识素养。
6.具有安全文明生产、节能环保和遵守操作规程的意识。
(二)专业知识和技能
1.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具有计算机操作能力。
2.掌握汽车电工电子、机械制图、识图等基础知识。
3.熟悉汽车发动机、底盘、电气系统和车身等的基本构造和原理。
4.熟悉汽车安全与检测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5.熟悉汽车内、外清洁的作用、流程,并能进行操作,会选用设备材料。
6.掌握汽车美容常见项目的产品选用、设备使用,能进行常规操作。
7.掌握汽车装潢常见项目的产品选用、设备使用,能进行常规操作。
8.熟悉汽车美容与装潢的各种材料,能够正确识别和选用。
9.了解国内汽车美容与装潢专业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发展趋势。
10.能进行汽车美容与装潢作业施工的成本估算、费用结算。
11.能通过文献检索和资料查询来获取技术信息。
12.了解汽车服务企业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专业(技能)方向——汽车美容
1.掌握汽车美容常见项目的相关基本知识。
2.能与顾客进行汽车美容项目常见问题的沟通与处理。
3.能进行汽车美容常见项目的操作和验收。
专业(技能)方向——汽车装潢
1.了解汽车装潢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2.掌握汽车装潢常见项目的作用和基本知识。
3.能处理顾客提出的常见问题,会进行汽车装潢项目的设计。
4.能进行汽车装潢常见项目的操作和验收。
七、主要接续专业
高职:汽车整形技术
本科:汽车服务工程
八、课程结构
九、课程设置及要求
本专业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 公共基础课包括德育课、文化课、体育与健康、公共艺术、历史,以及其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类基础课。 专业技能课包括专业核心课、专业(技能)方向课和专业选修课,实训实习是专业技能课教学的重要内容,含校内外实训、顶岗实习等多种形式。
(一)公共基础课
(二)专业技能课
1. 专业核心课
2. 专业(技能)方向课
(1)汽车美容
(2)汽车装潢
3. 专业选修课
(1)保险与理赔。
(2)汽车维修业务接待。
(3)汽车服务企业管理。
(4)消费心理学。
(5)汽车专业英语。
(6)其他
4. 综合实训
5. 顶岗实习
(1)汽车美容方向 通过顶岗实习,让学生在直接参与汽车美容岗位的生产活动中,综合运用本专业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完成汽车清洁与汽车美容项目的设计与实施、汽车 美容质量检验与交付、汽车美容业务接待与介绍、汽车美容配件与耗材管理、 汽车美容成本核算及车间管理等工作任务,以适应不同岗位的要求,吸收企业 文化,熟悉企业运作模式;根据不同岗位特点,结合自身优势,发挥潜能,为毕 业后适应社会奠定基础。
(2)汽车装潢方向 通过顶岗实习,让学生在直接参与汽车装潢岗位的生产活动中,综合运用本专业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完成汽车装潢项目的设计与实施、汽车装潢质量检 验与交付、汽车装潢业务接待与介绍、汽车装潢配件与耗材管理、汽车装潢成 本核算及车间管理等工作任务,以适应不同岗位的要求,吸收企业文化,熟悉企业运作模式;根据不同岗位特点,结合自身优势,发挥潜能,为毕业后适应社 会奠定基础。
十、教学时间安排
(一)基本要求
每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 40 周(含复习考试),累计假期12周,周学时一般为28学时,顶岗实习按每周30小时(1 小时折合 1 学时)安排,3年总学时数为 3000~3300。课程开设顺序和周学时安排,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 调整。实行学分制的学校,一般16~18 学时为1个学分,3 年制总学分不得少于 170 学分。军训、社会实践、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活动以 1 周为 1 学分,共 5 学分。
公共基础课学时约占总学时的1/3,允许根据行业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在规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但必须保证学生修完公共基础课的必修内容和学时。
专业技能课学时约占总学时的 2/3,在确保学生实习总量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行业企业认知实习应安排在第一学年。
课程设置中应设选修课,其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应不少于 10%。
(二)教学安排建议
说明:
(1)“√”表示建议相应课程开设的学期。
(2)本表不含军训、社会实践、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及选修课教学安排,学校可根据实际情 况灵活设置。
十一、教学实施
(一)教学要求
1. 公共基础课 公共基础课的教学要符合教育部有关教育教学的基本要求,按照培养学生
基本科学文化素养、服务学生专业学习和终身发展的功能来定位,重在教学方 法、教学组织形式的改革,教学手段、教学模式的创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职业能力的形成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 专业技能课 专业技能课的教学要体现现代职业教育理念,以具有代表性的汽车美容与
装潢典型工作任务为载体,以课程知识、能力和素质目标设计教学项目和任务, 汽车清洁、汽车美容、汽车装潢等的实际工作流程展开教学,贴近汽车美容与 装潢工作实际,“教、学、做”相结合,突出技能培养。
(二)教学管理
教学管理要更新观念,改变传统的教学管理方式;要依据本标准的要求制订 本专业教学计划,配备师资、教材、教学资料和实训资源。制订校内实训课程 管理规定,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方法》。 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将安全管理放在首位,加强教学过程性质量监控和考核评价, 依据专业核心课的标准评价教学水平。
十二、教学评价
教学评价应体现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评价过程的多元化,注意邀请企业 专家参与考核工作,共同制订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重视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 考核与评价。教学评价采用学生自评与互评、教师评价和企业专家评价相结合, 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体系。教学评价包括对专业知识、专业 技能和关键能力三个方面的评价,权重可自行设计,各专项评价所采用的考核 方式分别为专业知识的评价主要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考核;专业技能的评价主 要采取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考核,以课程在企业生产实际中比较典型和常见的 工作任务作为考核内容(可以单人完成任务的方式考核或小组合作完成任务的 方式进行考核);关键能力的评价主要以学生平时的综合表现进行考核,涉及情 感、态度、意识、习惯、方法、合作和创新等,涵盖出勤及仪容仪表、学习态度、 计划可行性、工作态度与习惯、发现问题的敏锐性、处理问题的及时性、沟通 能力和合作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十三、实训实习环境
本专业应配备校内实训实习室和校外实训基地。
(一)校内实训实习室
校内实训实习必须具备钳工实训室、汽车构造实训室、汽车钣金实训室、 汽车喷涂实训室、汽车清洁实训室、汽车美容实训室、汽车装潢实训室等,主 要工具和设施设备的名称及数量见下表。
序号 | 实训室名称 | 主要工具和设施设备 | |
名称 | 数量(生均台套) | ||
1 |
钳工实训室 | 工作台 | 1/2 |
台虎钳 | 1/1 | ||
钳工工具 | 1/1 | ||
通用量具 | 1/5 | ||
台式钻床 | 1/10 | ||
砂轮机 | 1/20 | ||
平板、方箱 | 1/5 | ||
钳工设备 | 1/2 | ||
2 |
汽车构造实训室 | 举升机 | 1/10 |
汽车整车(可共用) | 1/10 | ||
发动机总成及翻转架 | 1/10 | ||
通用及专用工具、量具、工具车 | 1/10 | ||
手动变速器总成 | 1/10 | ||
自动变速器总成 | 1/10 | ||
转向系统及前桥总成 | 1/10 | ||
制动盘、制动系统总成 | 1/10 | ||
后桥、悬架及车轮总成 | 1/10 | ||
轮胎拆装机 | 1/20 | ||
压缩空气机及管路系统(可共用) | 1/40 | ||
点火系统及散件 | 1/10 | ||
整车电器实训台 | 1/10 | ||
3 |
汽车钣金实训室 | 气体保护焊设备 | 1/8 |
气动切割锯 | 1/8 | ||
外形修复机 | 1/8 | ||
常用钣金工具 | 1/2 | ||
压缩空气机及管路系统(可共用) | 1/40 |
序号 | 实训室名称 | 主要工具和设施设备 | |
名称 | 数量(生均台套) | ||
4 |
汽车喷涂实训室 | 电子秤 | 1/10 |
小样板烘箱 | 1/40 | ||
标准光源灯箱 | 1/40 | ||
压缩空气机及管路系统(可共用) | 1/40 | ||
打磨设备 | 1/8 | ||
喷枪 | 1/8 | ||
红外烤灯 | 1/8 | ||
贴护纸架 | 1/8 | ||
5 |
汽车清洁实训室 | 汽车整车(可共用) | 1/10 |
高压洗车机 | 1/8 | ||
泡沫洗车机 | 1/8 | ||
压缩空气机及管路系统(可共用) | 1/40 | ||
地毯清洗机 | 1/10 | ||
地毯烘干机 | 1/10 | ||
洗衣机 | 1/20 | ||
干湿两用吸尘器 | 1/8 | ||
6 |
汽车美容实训室 | 汽车整车(可共用) | 1/10 |
打蜡机 | 1/8 | ||
封釉机 | 1/8 | ||
抛光机 | 1/10 | ||
臭氧机 | 1/20 | ||
7 |
汽车装潢实训室 | 汽车整车(可共用) | 1/10 |
热风枪 | 1/8 | ||
贴膜刮板套件 | 1/8 | ||
挡风玻璃支架及挡风玻璃 | 1/8 | ||
汽车拆装通用工具 | 1/8 | ||
压缩空气机及管路系统(可共用) | 1/40 | ||
举升机 | 1/20 | ||
外形修复机 | 1/10 | ||
汽车电工工具 | 1/8 | ||
汽车故障诊断仪 | 1/40 | ||
防盗系统教具 | 1/10 | ||
倒车声像系统教具 | 1/10 |
序号 | 实训室名称 | 主要工具和设施设备 | |
名称 | 数量(生均台套) | ||
8 |
汽车装潢实训室 | 灯光改装教具 | 1/10 |
车载多媒体教具 | 1/10 | ||
通信导航教具 | 1/10 | ||
汽车车身改装教具 | 1/20 |
说明:
(1)专业实训有条件可安排在校内进行,受条件限制时可安排在校外进行。
(2)在汽车美容实训中,有关汽车漆面养护、划痕修复等涉及汽车油漆的项目实训,可在汽 车喷涂实训室内完成,可不重复添置相关设备。
(3)汽车装潢实训室内的汽车车身改装教具应具备排气管、前后翼子板、保险杠、扰流板等 部位的改装功能。
(二)校外实训基地
校外实训基地应满足专业教学要求,具备实训场地,设备配置应能满足理 论实践一体化课程的现场教学和实训项目的开展,使学生有机会深入生产一线, 了解企业实际,体验企业文化。
十四、专业师资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 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专任教师的学历 职称结构应合理,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 2 人;建立“双师型”教师团队,其中“双师型”教师的比例应不低于 30%;应有 业务水平较高的专业带头人。
专业专任教师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有 良好的师德,对本专业课程有较为全面的了解,了解汽车美容与装潢行业发展 动态,熟悉企业情况,熟悉教学规律,熟悉汽车美容与装潢技术操作,具备积 极开展课程教学改革和实施的能力。
聘请本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兼职教师,所聘人员应具有高级及以 上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丰富的生产、管理、研发经验,能 将实际工作经验传授给学生。
十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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